会员登录
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

邮箱登录

保持登录

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

返回

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工程建设网,一分钟完成注册

登 录 | 注 册

我要投稿(工作时间:9:00-17:00)

投稿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联 系 人:靳明伟

联系电话:010-68576852

在线咨询: ×

施工企业管理杂志
所在位置:首页 > 综合资讯 > 正文综合资讯

合肥市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再生水PPP项目

发布日期:2018-07-11来源:网络来源编辑:张继蕊

[摘要]

   据安徽商报讯 经过净化工艺处理后的污水,达到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,可以在城市杂用、工商服务业、景观环境、居民等范围使用的非饮用水。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10日从合肥市物价局了解到,《合肥市再生水价格管理指导意见(草拟稿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已出炉,至本月16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,其中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再生水PPP项目。

   据《意见》,合肥市再生水价格管理遵循合理补偿成本、保持合理比价、实行分类定价、推行同网同价的原则,明确再生水价格应由成本、利润和税金构成。再生水运营企业在电价、原材料等价格的上涨导致成本较大幅度增加,以及固定资产投入、人员费用增加等其他成本增加两种情况下,可申请调整价格。

   未来,合肥市将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再生水PPP项目,培育再生水市场。再生水利用设施的投资、建设和运营应充分体现市场竞争机制,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产生投资、建设和运营主体。再生水PPP项目初始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,按照不高于城市自来水基本水价,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产生,并实行定期动态调整。

   同时鼓励城市供水等企业参与该市再生水城乡公共管网的建设、输配和运营管理,将再生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,实现与城市自来水的统一规划、统一设计、统一调度和统一运营管理。《意见》还明确了一系列价格支持政策。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达到该市再生水标准,将作为再生水供应水源。向再生水运营企业(含再生水深度处理的运营企业)供应再生水,免收再生水原水费;为了鼓励用户使用再生水,对用户使用再生水免征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;单位或个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,污水处理后全部再生回用,或处理后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排向自然水体的水质标准,且未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,不缴纳污水处理费。

【相关阅读】

投资建设

行业要闻

会议活动

w88官方工程建设网首页 | 关于我们 | 联系我们 | 管理案例 | 会议活动 | 施工企业管理杂志 | 我要投稿

《施工企业管理》杂志社
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6层东区邮编:100037电话:010-68520349传真:010-68570772E-mail:[email protected]

京ICP备09092133号-1  Copyright ©2000-2015 w88官方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

返回顶部 返回建设网首页 投稿 用户反馈